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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获涉网刑事案件2216起! 宁波公安通报“净网2021”专项行动战果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1:05

  为有效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全面整治网上违法犯罪乱象,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聚焦网络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断链条、摧平台、铲生态”的打击理念,重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非法交易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及突出网络犯罪生态中的关键环节,大力整治互联网行业重点领域和网络乱象,清除网上违法有害信息,清朗网络空间,强势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

  今天上午,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净网2021”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净网2021”专项行动成果,并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接连破获了“宁波市海曙区赵某强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宁波市江北区杨某宇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宁波市镇海区喻某标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慈溪市廖某锋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整治了一批网络安全隐患,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涉网刑事案件2216起,同比2019年上升25.1%,抓获犯罪嫌疑人5612人,同比2019年上升17.4%,侦办省公安厅督办案件21起,办理行政案件330起,“一案双查”案件12起,清理违法信息11万余条,依法处置我市17家存在“超采”行为的APP企业。

  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推动网络空间治理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到网络乱象治理行动中来。

  一是紧绷“安全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莫贪“扫码送礼品、注册领鸡蛋”的蝇头小利;自觉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网络账号,避免沦为网络违法犯罪的“工具人”甚至“同案犯”。

  二是严守“法律线”,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网民要对自己在互联网的言行负责,对于造谣滋事、侮辱诽谤、煽动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另外,《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条例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关单位、企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信息系统内生安全,做好主动申报备案工作。

  三是当好“维护员”,对于各类网上违法犯罪线索和破坏良好社会秩序的不文明现象,欢迎大家通过110报警电话和宁波网警巡查执法账号积极举报、提供治理建议,共同营造我市安靖清朗的网络空间,为宁波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下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决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净网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保持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努力推动我市“净网2021”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典型案例

  1、宁波市海曙区赵某强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2021年1月以来,嫌疑人赵某强、宁某栋针对某电商平台,使用黑客手段盗取了网站数据库内的客户订单数据,并将非法获取的客户信息卖给境外诈骗团伙,致使20余人被骗,损失金额30余万元。2021年4月,海曙公安分局先后在杭州、成都两地抓获犯罪嫌疑人,扣押作案电脑3台、手机4部,缴获黑客工具20多种,查获多家电商平台的客户数据库文件,涉及大量公民信息数据。

  2、宁波市江北区杨某宇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0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宇等人通过大量开设手机卡,利用猫池等设备搭建短信转码机房,使用相关软件隐藏真实通讯号码,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发送推广短信,非法获利460余万元。2021年4月,江北公安分局在江苏淮安、连云港等地及我市辖区抓获以杨某宇为首的短信推广团伙、余某煜为首的供卡团伙成员共9人,端掉非法转码短信机房3处,查获猫池设备8组、电脑6台、手机卡650余张。

  3、宁波市鄞州区刘某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2020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使用非法程序篡改某大型电商直播平台传输数据,对电商平台上的特价商品、优惠券、限购手机、高档白酒等商品实现提前抢购下单,严重干扰了电商系统抢单功能的正常使用。刘某等人将抢购到的特价商品销售套利,并在网上发布信息以付费的形式帮人“代抢”商品,非法获利130余万。2021年7月,鄞州公安分局在鄞州、广东等地抓获刘某、沈某、魏某永、苏某俊等4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电脑、手机28部、银行卡17张,查获各类“抢购”“秒单”非法程序30余个。

  4、宁波市镇海区喻某标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1年5月,宁波镇海网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发现了一个盘踞在本地专门吸引在校学生、低收入人群进行实名认证网络支付账号的犯罪团伙。经深入侦查,发现该团伙使用实名认证的网络支付账号在跑分平台为赌博集团提供资金结算,镇海公安分局循线深挖,打掉一个为境外大型赌博平台提供收款码、平台跑分、短信通道和技术开发等4个黑产环节共16名犯罪嫌疑人。

  5、慈溪市廖某锋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0年1月,廖某锋、崔某等人成立公司开发运营直播APP,伙同房某等人招募组建女主播团队,利用色情引诱手段骗取受害人财物。2021年2月至6月,慈溪市公安局出动警力分赴辽宁、山东、江苏等全国16个省市,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嫌疑人100余人,查扣作案电脑、手机160余部,涉案资金巨大。

  6、宁海县杨某丰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杨某、叶某等人在一居民楼内设立工作室,勾连境外投资理财、兼职刷单等诈骗团伙,招收大量话务员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诱导受害人添加诈骗团伙的作案QQ,为境外诈骗团伙打电话引流,导致多名受害人上当受骗,杨某等人非法获利80余万元。8月25日,宁海县公安局开展集中收网,现场抓获嫌疑人23名,查扣作案电脑、手机50余部,作案手机卡100余张。

  7、象山县梁某祥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

  2021年5月至7月,犯罪嫌疑人梁某祥等人以推广激活“电子医保”为幌子,组建以梁某勇为首所谓的“村推”团队,通过发放小礼品吸引农村留守老人激活电子医保,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受害人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短信注册网络账号,后以80至100元不等的价格将网络账号贩卖给“号商”进行牟利。2021年7月,象山县公安局在象山、河南、四川、广东等地抓获梁某祥、梁某勇、吴某森、江某瑜等22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手机140部,电脑4台,查获非法注册的网络账号5000余个。

  8、高新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

  2020年6月,高新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用高新区某小区车棚,私自搭建服务器开展CDN加速等网络服务。2021年7月,高新区公安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网络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要求留存日志信息,未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高新区公安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责任编辑:吴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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