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隔了一夜之后酒精就会散掉了,谁知道第二天开车竟然还会查出酒驾来......”近日,奉化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赵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又对饮酒后隔天还会被查出酒驾感到十分疑惑。
事情发生在今年7月3日晚上。赵某与朋友一起喝酒至深夜11点多,感觉有些喝多了,于是回家后就直接睡觉。第二天清晨7点左右,赵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溪口镇某停车场出发,沿着畸新路自南往北方向行驶。当他行驶至某村服务中心附近时,不慎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了双方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20mg/100ml。经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在赵某的送检血检材中检出乙醇成分,浓度为128mg/100ml。
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于7月4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于同月11日变更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赵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同月30日移送奉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奉化区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及时告知赵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详细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赵某以及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鉴于赵某的血液乙醇含量相对较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未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且其系初犯、偶犯,事故发生后在现场主动等待报警处理,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对赵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饮酒驾车属于违法行为,隔夜酒、隔餐酒后驾车依然存在酒驾风险,需要格外谨慎,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经查处,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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