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交警部门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自5月6日起,继续实施《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宁波市中心区范围实施交通新四禁方案的通告(2012年3月27日)》及该《通告》实施以来新增、调整的禁货相关交通管制措施。
继续实施《关于放开中心城区皮卡车通行交通管制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关于放开中心城区部分新能源货车通行交通管制的公告(2020年第11号)》,浙B号牌皮卡车(备案登记后)、浙B号牌部分新能源货车,可继续按照公告相关规定在市区通行,但不得在中心城区24小时禁所有货车的道路(如高架道路等,具体以各公(通)告为准)、夏禹路隧道、尹江路隧道、常洪隧道、宁穿路隧道、江澄路隧道、庆丰桥江北段匝道、铁路宁波站南(北)出发平台及上下道路通行。
此外,交警部门还对东环南北路的禁货措施进行了调整。
00:00-24:00,禁止所有货车在高架道路通行;
00:00-24:00,禁止五轴及以上货车在跨线桥、地面道路通行;
07:00-21:00,禁止中、重型货车在跨线桥、地面道路通行;
07:00-09:00、16:30-18:30,禁止轻型货车(不含封闭、厢式)在跨线桥、地面道路(其中,明州大桥段在施工期间禁行时间为7:00-10:00、16:00-19:00,施工结束后恢复07:00-09:00、16:30-18:30)通行;
00:00-24:00,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在高架、跨线桥道路通行;
00:00-24:00,禁止摩托车在高架、跨线桥道路,地面道路(鄞县大道—镇宁西路)通行。
上述所提“高架道路”为东环南路高架(浅水湾农庄口—通途路段);“跨线桥道路”为上跨雄镇路段、上跨中官路段、上跨镇宁西路段、上跨江南路段、上跨凌云路段、上跨通途路以北段(以上跨线桥道路含主线和进出主线匝道);“地面道路”为高速东钱湖出入口—北环东路(含明州大桥,不含前述高架和跨线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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