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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用药的3个特点,10种用药禁区
稿源:   2020-02-04 15:34:00

  一、小儿用药的3个特点

  1、由于小儿身体各器官发育不成熟,口服用药时,婴幼儿的胃酸偏少,胃酶活性低,肠蠕动不规则,特殊转运能力弱,某些易受胃酸、胃酶和肠道酸碱度影响的口服液,小儿的吸收量较多于成人.皮肤用药时,由于儿童的皮肤娇嫩,血管丰富,药物容易吸收、皮肤破损时吸收量就更多了

  2、小儿在用药时血药浓度偏高,一方面小儿尤其是新生儿细胞外液较多,另一方面由于婴幼儿体内血清蛋白量不仅比成人少,而且与药物的结合力也较弱,因而造成血中游离药物浓度增高。

  3、由于婴幼儿肝和肾发育尚不完善,导致婴幼儿对药物的清除和排泄较慢

   二、注意10种小儿用药禁区

  1.解热镇痛药:小儿的身体各种器官发育不完全,在使用解热镇痛药时应注意如①.新生儿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制剂时易导致雷耶氏综合征,②感冒通中的双氯芬酸钠易引起血尿,3岁儿童禁用。 ③对乙酰氨基酚是目前应用最广的解热镇痛药但注意剂量不能大。

  2.止泻药:

  .复方地芬诺酯有导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因此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

  .洛哌丁胺影响中枢神经系统,有新生儿用药致死,因此5岁以下儿童禁用。

  .药用炭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因此禁止3岁以下小儿长期应用。

   3.驱虫药:如阿苯达唑乌梅使君子等可导致头痛、头晕、呕吐因此2岁以下儿童禁用。

   4.抗过敏药:西替利嗪6岁以下儿童禁用或不宜使用.茶苯海明等6个月以下婴幼儿禁用。

   5.抗酸药:如西米替丁等连续使用对小儿肝、肾功能、造血功能和内分泌系统有一定损伤因此1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6. 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牙釉质发育不良因此8岁以下儿童禁用。

   7. 喹诺酮类药物:有诺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可引起哺乳动物的骨关节,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因此18岁以下未成人禁用。

   8.其他抗感染药物:如磺胺类,新生霉素可使新生儿出现溶血故新生儿禁用.说明书规定头孢克肟6个月以下婴儿不宜使用,替硝唑注射液,12岁以下少儿禁用,奥硝唑注射液,3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9.激素类药物:如可的松,泼尼松可引起内分泌功能紊乱,雄激素如甲睾酮长期使用会使骨骼闭合过早,影响小儿生长发育,尤其是正在患水痘的小儿更要禁用

   10.氨基糖苷类药物: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连续使用易造成小儿听神经和肾功能损害,因此6岁以下儿童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