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作为一种过渡信号灯,能起到警示作用,但当绿灯刚转黄灯时,不少司机的第一反应是加速通过,黄灯便被扭曲成了加速的信号,最近,区交警大队庄市中队就遇上这样一起案件。
事发当日7时左右,区交警大队庄市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中官路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赶往现场后,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宁波工程学院门口,一辆电动车横卧在该车前部,电动车上两人由于受到撞击,坐在地上。
事后,交警通过查询路口监控,还原了事情的经过。事发时,李某驾驶小轿车由北往南行驶至中官路兴庄路路口时,刚好遇到黄灯,但李某并未减速停车,而是为了赶时间,继续直行。
谁曾想,另一边姚某驾驶电动车,带着老婆在非机动车道由西往东行驶至该路口时,径直闯红灯通过该路口,造成两车相撞,小轿车与电动车都有不同程度损伤,姚某和其老婆在事故中受轻微伤。
最终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姚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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