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江北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两名代驾司机下班后去吃夜宵,喝了一斤左右的白酒,在醉酒的情况下二人开车回家,最终造成一死一伤。
据了解,被告人冷某是安徽人,来到宁波从事滴滴代驾已经有两年多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冷某交代,今年3月7日凌晨,他与同事郑某下班后一起吃夜宵,两人喝了一斤左右的白酒,当时郑某已经醉得站不直,但他坚持要将车开回去,冷某也属于醉酒状态,但还是自己开了车。在凌晨5点33分左右,被告人冷某驾车从宁波北环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洪都路附近的高架口时,因车速过快,导致车头与高价匝道口的交通标志杆相撞,造成副驾驶室的郑某当场死亡。经认定,被告人冷某承担本职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过审理,被告人冷某因犯交通肇事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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