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过路”对应处罚标准)
4月11日以来,宁波交管部门开展了“乱过路”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即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非机动车违法载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宁波大市范围内,已查处上述各类违法行为7927起,包括非机动车违法7210起,行人违法717起。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查处违法载人4123起,占用机动车道行驶1544起,违法交通信号灯通行1543起。
行人违法行为包括查处违反交通信号灯530起,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查处158起,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查处27起,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查处2起。
交警部门提醒,非机动车与行人突然改变行动方向,极易使正常驾驶的其他车辆措不及防。同时其自身也是弱势群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更易受到伤害。 记者刘挺 通讯员 郝海涛 徐莹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