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宁波市为全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试点城市。这标志着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试点城市,向进军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迈进坚实一步。
政府信息公开一直是政府的工作焦点,是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实施的基础。自2011年底我市国有土地房屋推行“阳光征收”工作模式,四年来共作出征收决定200个,征收面积379万平方米,户数18892户,基本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阳光征收”信息化管理操作模式。作为全国唯一在互联网上进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的城市,我市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项目概况、政策法规、补偿方案、公告公示、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结果、经办人员、监督举报房屋征收补偿信息“九公开”,补偿协议签约、备案、公开“三上网”,房屋征收进度明显加快,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大幅减少,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显著提高,开创了我市房屋征收工作依法、高效、和谐、廉洁的良好局面。
本次我市作为全国八家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城市之一,将主要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各环节(包括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进行信息公开试点,届时公众将更为详细了解各征收项目开展情况并进行监督。
下一步,我市将对现有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包括成片危旧住宅改造项目)信息公开体系进行梳理,对房屋征收过程中的政策法规、项目公告、评估公司选择等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并对信息公开渠道的实用程度和公开效果进行评估,形成一套完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体系,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进一步促进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充分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通讯员:李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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