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也就是2015年2月1日起,深圳小汽车高峰期“限外”令正式实施,并“依法”开罚,依据的是哪条“法”,不知道,也可能是某位官老爷的话。1月30日深圳市交警部门就对外公布了详细的限行方案。交管部门将主要通过“车牌识别系统”等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执法”。自2月1日起,深圳交管部门的系统若是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据深圳市交警局监控科副科长刘义介绍,对认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次扣3分!这个处罚真的很重,看来深圳要出重拳整治“外来车辆”了。
另外,通过提前申报,深圳市政府准许非深圳号牌车辆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也就是说,国内非深圳牌照车辆要在深圳市内行驶时,需要提前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这些车辆才能每月在中国领土的深圳相关地区行驶一次,否则就是“违法”行驶,各位不要抱怨念着绕口,事实就是这样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下列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限行:一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是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三是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笔者在此提醒各位大陆司机朋友,如果你们想要到深圳去搞投资,或是到深圳举办参加大型展会的车辆,也必须要提前到我深圳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去办理申请,经批准后,领到通行证才能在中国深圳行驶。这个过程可能比中国大陆车型去申请在港澳的通行证还要麻烦,所以我建议大家如果要去深圳,可以先去申请港澳车辆的牌照,然后再用港澳牌照申请在深圳的通行许可,或许会比较快哦!
深圳的这种做法很像古代诸侯割据时期的划地为界,以前可能是军事割据,现在就是经济割据。当然最早实施外地车辆限入政策并非深圳,而是首都。首都“排外”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美其名曰的治理交通拥堵;二是为了首长们的安全考虑。后来上海也开始“限外”,但是限外的路段仅是在早晚高峰期不能上高架。现在深圳学习了首都和上海的做法,“限外”区域非常大,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而且还要求什么外地车辆每月只能通行一次。为什么是每月通行一次,而不是半月通行两次或两月通行一次?这样的决定有科学依据吗?符合深圳地区的经济发展要求吗?不会又是拍脑袋做出来的决定吧?
为了证明限外政策的正确性,有媒体开始报道称:“深圳去年12月29日试行了一个月的高峰期限外令,效果如何呢?深圳交警部门表示,原特区内高峰期外地车出行减少,通行效率有所提高。”这显然是在为限外政策涂脂抹粉,而且对于这样的官方说辞真的感觉好熟悉。
记得早在2010年,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突然宣布实施汽车限购政策时,舆论也纷纷指责北京的做法欠妥,而半年后官方的回应是:北京对“治堵”政策的效果进行了官方评价。根据最新监测数据,目前北京缓解交通拥堵取得“初步成效”,道路交通运行状况有了改善。而从源头上调节机动车过快增长和过度使用,对缓解交通拥堵至关重要。摇号限购政策实施半年来,北京拥堵里程减少至115公里,降幅达33%;平均拥堵时间减少1小时零5分钟,降幅达50%。
既然北京实施限购仅半年时间,就收到了效果,那么实施四年限购后的北京是不是开车流畅无比、相当惬意、不会再堵了呢?事与愿违,北京还是全国的“首堵”,有媒体报道称:北京目前在上下班高峰期的平均车速曾最低达到12.3 km/h,东西城区的拥堵指数高到了9.9,一般来说,交通拥堵指数达到8即进入严重拥堵的级别,市内道路基本就是个“大停车场”。但是对于这样的尴尬拥堵状况,却再无官方解释了。现在深圳突袭限购后又“限外”,还利用媒体宣传这种政策的所谓好处,如果达不到预期效果,能问责吗?
另外,从目前限购及排外的城市来开,空气质量状况也没有明显改善,还是以首都为例(因为北京是这一系列政策的始作俑者),自2010年12月23日北京正式成为国内首个发布汽车限购令的城市以来。截止2014年年底,北京参加小客车摇号的人数已上升至166万,摇号中签率仅为1.1%,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北京市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但是根据环保部的公开数据,北京2014年空气质量超标(根据AQI检测标准)天数达到186天,其中有11天是AQI大于300的严重污染。
此外,同样实行限购的城市,其道路拥堵程度和空气污染状况都没有根本改善。比如天津的空气污染还是较严重,而杭州和上海的道路的空气污染虽然较轻但拥堵更为严重。也就是说私家车“挨”了不少打,承担了很多原本是其他行业应该承担的治污治堵责任,但是真正问题的结点却没有解决,城市交通规划和工业分布都没有处理好。
但最奇葩的是,一个治堵治污都不起作用的所谓限购政策却被全国效仿。深圳作为中国对外改革开放最早的窗口,用最粗暴的方式限制市民购买汽车后,又公然排斥外来车辆,这些做法符合习李新政以来要求的国家治理崇尚“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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