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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提高业主不满 物业称是恢复原价
中国宁波网 来源:  发布时间: 13年10月28日 09:05

  “小区过夜停车费突然从2元提至4元,甚至有穿便装的收费男子称,要是不按4元交,第二天不要出门了。”上周五,家住江北汇嘉新园小区的忻小姐向本报反映这一情况。

  忻小姐告诉记者,小区于2011年交付,是经济适用房。

  10月24日早上,她开车出门时,发现门口站着的人除了保安,还多了两个穿便装的年轻人,“保安说,从今天开始过夜停车费要收4元,我不肯交,因为一直以来都是收2元的,连个公告都没有凭什么提价。那两个穿便装的年轻人走过来,说这次算了,明天不交4元的话,让我不用出门了。”

  忻小姐说,她记得刚入住的时候,物业要收4元停车费,当时小区里很多人不同意,后来保安就只收2元。在她看来,小区业委会尚未成立,停车费不能光由物业说了算。所以她只统一付2元停车费。

  对于停车费提高,业主胡先生也感到有些不满,他说保安一直以来都是在收2元,“当时赶着上班也懒得说,交了4元钱开门放车。”

  记者联系上欣捷物业汇嘉新园管理处李主任,他说,小区有汽车300多辆,收取停车费前期物业合同中就有约定,而且也经过物价部门备案批准。小区交付后物业贴过公告,根据相关规定,路面过夜停车费按4元标准收取,之后有业主嫌贵只肯付2元。

  李主任认为,此次调价属恢复原价,另外考虑到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很低,想通过调价弥补物业费收入不足,否则物业公司将面临亏损。

  “有人质疑门口穿便服的年轻人是我们请来的帮手,其实他们是我们的保安,只是没来得及换衣服,现在都已经穿上了。”对于业主反映的“不按要求交停车费不能出门”,李主任表示不清楚,但保证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要求注意自身用语。他还说,业主要是有什么建议和看法,可以打电话跟他联系。

  江北区物业办工作人员说,小区停车费的收费标准不能高于物价局规定的价格,像汇嘉新园此次停车费从低调高,虽然是在规定范围内,但可能会引来一些不满,物业公司最好在调价前事先告知业主并说明原因。希望小区能尽快成立业委会,以便代表全体业主,对收费标准及经营收入的分配作出约定,并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 舒芦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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