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收费标准已经出台,公共自行车租用实行阶梯式累进加价的办法计费。
具体的收费办法为:租借1小时以内免费;1小时以上2小时内,每车次1元;2小时以上3小时内,每车次2元;3小时以上,每车次按照每小时3元计费,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费。
举个例子,市民在上午10点在市区某个网点借车,并在11点前在市区任意一个网点归还,不收取费用。如果是11点半还车,则收1元钱,12点半还车收3元,1点半还车收6元,因为最后半小时是按一小时3元累计收取的。
稿件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包凌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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