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经象山县国土资源局象土资核拍(2011)62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将于2012年1月19日上午10:30时整在象山新光大酒店会议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谢小平所有的坐落于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花园8幢402室的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为125.17平方米。证载土地面积为25.0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起拍价131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竞买咨询、展示:从即日起至2012年1月17日上午10时止,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统一进行安排看样。
三、竞买报名事宜:竞买人须于同年1月17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支付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 574903946010901)以资金到账之日为准,凭银行交款单到法院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并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收据传真到本公司。并于2012年1月19日上午9:50-10:20持法院出具的保证金交纳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象山新光大酒店会议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此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上述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买,如不登记参加竞买,则视为主动放弃优先购买权利。与标的相关的申请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及担保物权人请于拍卖日到达拍卖会场。四、公司地址:宁波市兴宁路42弄1号401室(金汇大厦)
五、联系电话:0574-87642256 传真:0574-87311199
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司拍卖专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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