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交通违法处理15日起暂停

2011年07月12日 09:06 东南商报

  据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7月15日18时~7月18日8时,对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

  届时,全市交通违法处理,银行交通违法缴款,机动车及驾驶人办证、办牌、检测、考试,剧毒化学品受理、审批等业务暂停办理。交警部门为此提醒广大市民,及时调整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此外,受系统调试影响,7月18日以后部分业务窗口可能出现系统不稳定情况,由此造成的不便也希望广大市民谅解。

  同时,根据公安部要求,原对除闯红灯和超速50%以上的其他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3个月内处理可不予记分”的政策,我市交警部门也将不再继续实施。如车辆尚有未处理违法的,请相关车主在本月15日前持相关证件到我市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工行网上银行(http://www.icbc.com.cn/)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