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3000元个税减除标准不宜再提高

2011年05月20日 15:37

  5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专家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10位专家在会上发表了意见,1位专家提交了书面意见。

  多数专家提出,科学、合理的减除费用标准应当与有关经济指标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草案关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000元的规定已经超出了合理比例,不宜再提高。

  实践中除法定的减除费用外,‘三险一金’已经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了,按照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再加上‘三险一金’的扣除,实际扣除额为3896元。从全国范围看,这一标准已经很高。

  减除费用标准无论提高到多少,也不能满足不同居民的差别化需求。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可以照顾到纳税人的不同负担情况,而提高减除费用标准,会对推行这一改革造成阻力。(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