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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度甬十佳节庆活动评选暂行办法
中国宁波网 2006-12-04 13:30:23

  节庆活动是会展业重要组织部分,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节庆活动的组织举办水平,提升我市节庆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市会展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06年度宁波市十佳节庆活动评选工作。

  一、评选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比之前,公布评比办法;评比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告举办单位;评比之后,及时公布评选结果,并通过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定量评比和定性评比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设置评比要素并量化各项评比指标;对无法量化的指标,应采用客观性的定性标准进行评比。

  (三)专家评比和多方评比相结合的原则。以专家评比为主,广泛征求有关职能部门和群众意见,结合新闻媒体、网上调查等情况,综合形成最终的评比意见。

  二、评选对象

  自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

  三、评比的主要指标

  评比将根据节庆活动的档次、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综合效果等指标开展评比工作。

  (一)节庆活动的规模

  1、活动的持续时间;

  2、参加活动的嘉宾数量;

  3、参加活动的观众数量;

  4、节庆活动的资源等级。

  (二)节庆活动的经济效益

  1、节庆活动的直接经济效益。主要依据节庆活动的会务费收入、门票收入和广告收入等其它直接收入。同时参考成本与收入之间的比例。

  2、节庆活动的间接经济效益。依据节庆活动在招商引资、经贸洽谈等方面的签约额,以及节庆活动在运输、交通、住宿、餐饮、旅游、购物等方面的收入来计算。

  3、节庆活动的潜在经济效益。主要参考对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包括对节庆活动举办地及全市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对宁波会展产业的拉动作用。

  (三)节庆活动的综合效果

  节庆活动的综合效果由专家组结合收集的资料进行评估。

  1、社会各界反映。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以及相关部门的评价。

  2、社会认知程度。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了解社会对节庆活动的综合评价。

  3、国内外影响力。市外、境外各界和参加活动的嘉宾评价及国内外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四)节庆活动的管理水平

  1、遵章守法。举办的节庆活动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我市会展管理的基本要求。

  2、诚实守信。明码标价,不收取事先没有的费用,不因打折、赠送等服务手段不公平造成纠纷。

  3、重视公共危机管理。防止可能出现的公共危机现象,对可能出现的公共危机现象要制订应急预案。

  (五)节庆活动的服务工作

  具体包括节庆活动的营销服务、场地布置、氛围营造、交通运输服务(定票、免费提供大巴)、住宿餐饮服务、旅游购物服务等。

  1、服务项目全。能够按照公布的项目和应该具有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2、服务态度好。不因为服务态度引起与顾客的纠纷,对顾客暂时不能理解的服务,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服务质量优。对顾客合理的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解释。

  四、评选步骤

  (一)设立评比工作小组。由本协会牵头组成评比工作小组,负责评比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由本协会、研究所、高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评比工作专家小组。

  (二)自评自荐。及时将评选办法通知节庆活动主、承单位,有意参加评选的单位应在活动举办两个月前提交参评申请,并于当年12月10日前向本协会提交参评节庆活动工作总结。

  (三)组织开展评比。

  1、组织专家小组评比。通过对参加评比的节庆活动采取重点调查、采样抽查、明查暗访等监督检查手段,详细积累节庆活动相关资料、采集对活动参与者的问卷调查信息;

  2、征集多方意见。开展网上调查评选,收集新闻媒体有关报道,征求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等意见;

  3、公布评选结果。召开评选专家小组会议,综合各方意见,最后确定2006年度宁波市十佳节庆活动名单,并报市会展办备案。

  五、宣传表彰

  按照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获奖的节庆活动颁发奖牌予以表彰,并在市内外相关媒体和宣传载体上优先给予宣传推介。

  稿源 中国宁波会展网 编辑: 季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