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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住博会各项服务指南
中国宁波网 2006-11-14 10:56:39

  一、费用种类

  1 、住博会参展费用分展位费、广告费、会务费三项,其它有偿服务项目费用由参展单位在现场支付。

  2 、广告费、会务费根据参展单位的具体需要进行交纳。

  3 、展位、广告收费标准

  第十一届住博会会刊广告收费标准

  第十一届住博会其他广告收费标准

  注:参展单位免费刊登企业简介、产品介绍(200字以内)二、交款、结算要求

  1、住博会开幕前一个月,参展单位可按展位费的50%交纳展位定金,余额必须于开幕前两天全部付清,以银行到帐或直接交款时间为准,将应付的参展费汇到指定的银行帐户或直接交到组委会财务处。逾期交款的,则按每日3 ‰计收滞纳金。

  2、住博会开幕前一个月以内,参展单位应一次性全部交清参展费。

  未交齐应交的参展费的参展单位,将不予领取参展证。各参展单位对参展费收费有疑问的,请在结算前与组委会联系。

  3、开户:宁波住宅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3901140019249001253

  银行:宁波市工商银行科技园区支行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季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