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继去年由省精神文明办、哈市民政局和本报倡导并开展的省暨哈尔滨市首届邻居节掀起亲邻热潮之后,近日,省文明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邻居节活动,并确定了本月25日为最后启动时间。据悉,在今年开展哈市第二届邻居节活动之后,邻居节还将走上立法程序。
近年来,随着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林立的高楼大厦也给市民们带来了困惑:传统的亲邻之风越来越淡,一墙之隔不识近邻,大小事情冷眼旁观的现象随处可见。不少市民频繁来信反映:应该在市民中倡导继承传统的“亲邻”观念。为促进和谐建设,在大量走访调查的基础上,本报与省精神文明办、哈市民政局一道,在去年6月30日倡导并开展了省暨哈尔滨市首届邻居节活动。
首届邻居节相继举办了社区电影周、“敲门日”、邻居节群众歌手大奖赛、社区秧歌大赛、邻居节形象大使评选等活动,开辟了“邻里故事”、“寻找老邻居”、“金点子”、“心中芳邻”等栏目,还进行了邻居节节歌、节徽、《邻里文明公约》等征集。在三个半月的时间里,哈市的300余个社区的数十万人都通过各自的形式直接参与活动。本报推出近百个专版报道,逾千篇稿件被各网络媒体转载,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强烈反响。
省委副书记刘东辉对首届邻居节的成功举办作出批示:开展这项活动很有创意。可先开展好活动,有了一定基础时再考虑设置全省性节日问题。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延芝批示:认真总结“邻居节”活动的经验、做法。生活报在“邻居节”的宣传报道选题好、角度好,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此后,省精神文明办还专门派出专家,对邻居节的成功经验进行了调研和总结。
日前,省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邻居节活动的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邻居节活动,明确提出全省邻居节活动要以“真情连你我,和谐入万家”为主题,突出以民为本,自教、自助、自娱、自办的特点,通过开展“敲门日”、“寻找老邻居”、“我为邻里做什么”、征集金点子、节歌、节徽、邻里故事、邻里才艺展示大赛、评选“邻居节形象大使”和修订《邻里文明公约》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全省人民共建文明家园,掀起创建和谐城市、和谐社区和和谐楼道的新高潮。
《方案》提出,邻居节将成为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载体,成为全省200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的热点和品牌。各地各单位要把邻居节活动列入2006年度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范畴。同时,还将由省文明办和省民政厅共同负责邻居节的立法申报工作,力争列入2007年的立法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