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散文家和诗人柳宗元在他的一篇著名散文《捕蛇者说》中,有这么一句让人记忆深刻的感叹:“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是一名中学生,尽管当时涉世不深,但对文章中描写的“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这种古代人民在苛捐杂税下水深火热的生活状态感悟颇深。
幸运的是,作为一名新时代的菏年,作为一名成长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里的青年,这种刺激的记忆,仅仅是一种历史的记忆;柳先生那样无奈的感叹,也只能是历史的感叹。
历史毕竟是一面镜子。税收,它既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更是经济和谐发展调节和社会利益均衡调节的关键。自古如此,当今更如此。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税收好比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它的威力无穷;用不好,它将会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工作的发展历程,从1949年11月召开首届全国税务会议,明确解决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加强城市税收工作等重要问题,到1988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确立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再到1994年的税制改革,我国的税收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税收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这是一种可喜的发展趋势,对这种喜悦的变迁,笔者也有符深刻的体会。